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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至2022学年度校内奖学金、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11-16    作者:衡海芳     来源: 学生处     点击:

各学院:

根据我校校内专业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评选的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目前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2021至2022学年度评优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比内容

2021至2022学年度专业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。

二、评比对象

2019级、2020级、2021级所有在籍学生。

三、评比条件

各学院按照《金沙js6038线路通道学生手册》(2022版)的评优评选办法进行评比推荐。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做好此项工作。

四、推荐名额(见附表)

严格按照比例评选,评选指标不得更改。(注:评选指标以所评学年度、同年级在校生数作为评选基数,评选比例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)。

五、推荐日期

各学院请于12月7日前将初评推荐名单及审批材料上报学生处。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,过期一律视为放弃。

六、需要注意的事项

(一)各学院初评推荐学生名单

1、以word文档报送。

格式:**级:专业奖学金(后附名单)、**级:单项奖学金(后附名单);**级:优秀学生干部(后附名单);**级:三好学生(后附名单);排版使用Microsoft Word 2003中文版,A4型纸(21×29.7)(单位:厘米),页边距:上2.54,下2.54,左3.17,右3.17;页码标在页脚居中;字体采用四号宋体,数字采用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,行距为固定值28磅。

2、以Excel表格报送。

表格要求:有序号、学号、姓名、证件名称、证件号、明细项、备注、联系方式、学院院系、班级、专业、年级、民族、性别。

3、Word文档名单与Excel表格名单一定要核实准确、内容一致。

4、各学院初评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、电子版。(初评材料首页内容标注公示时间,反馈电话及老师;另起一页后附学生名单)。纸质版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(二)“专业奖学金”“单项奖学金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在评选审批程序中,对公示时间作了具体规定,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,学生工作部(处)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七、联系人:衡海芳;电话:2370808

学生工作部(处)

2022年11月16日

附件1:《2021至2022学年度校内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分配表》

附件2:评优审批表